成就彼此 照亮世界:中欧能源合作拓展新空间

编者按

        近日,第二十五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在北京举行。今年是中欧建交50周年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中欧关系又站在一个关键历史节点。中欧关系从建交到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经历了国际风云变幻考验,保持稳定发展势头,取得丰硕合作成果,既成就彼此又惠及世界。同为世界举足轻重的经济体,中欧发展态势和合作走向对全球经济格局有着深远影响。本期专题聚焦此次中欧高层会晤的主要成果,分析中欧能源合作前景,探讨我国能源企业应如何抓住新一轮“窗口期”,聚焦中欧利益互补领域开展互惠合作。

        史芸波

        7月24日,习近平主席在会见来华举行第二十五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的欧洲理事会主席科斯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时指出,中欧建交50年来,交流合作成果丰硕,既成就彼此又惠及世界,其中的重要经验和启示就是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开放合作、互利共赢。这也是中欧关系未来发展应该坚持的重要原则和努力方向。面对加速演进的世界百年变局和变乱交织的国际形势,中欧应弥合分歧,聚焦利益互补领域开展互惠合作。在此背景下,中欧能源企业也将迎来新一轮合作“窗口期”。

        中欧高层会晤的主要成果

        坚持相互尊重,巩固伙伴关系定位。中欧双方重申将延续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更稳定的领导人定期会晤机制,共同应对全球挑战。

        坚持开放合作,妥善处理分歧摩擦。欧方表示,致力于深化欧中关系,建设性处理分歧,推动双方合作在平衡、对等、互惠基础上持续取得更多积极成果。与此同时,促进贸易、投资等领域合作,强化欧中出口管制,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欧还达成协议,设立升级版的出口供应机制,协助疏通稀土元素及磁铁的出口瓶颈。

        践行多边主义,维护国际规则秩序。全球治理协作升级,中欧重申在当前变乱交织的国际形势下,世界各国尤其是主要经济体保持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努力至关重要。会晤期间,双方共同发表《中欧领导人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联合声明》,再次向世界发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坚持多边主义的积极信号。未来,中欧将继续强化在能源转型领域的双边合作,协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进程。在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全球气候治理面临国家减排贡献不足、责任与义务分担不均的形势下,该声明对全球南方国家有巨大的提振作用,也显示出中欧作为国际社会“大个子”的责任担当。

        中欧深化合作为能源行业带来机遇

        欧盟发布的《欧盟—中国:战略展望》文件将中国定位成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伙伴、经济技术领域的竞争者和制度治理模式的对手。中欧高层互访为双方进一步增强互信奠定了基础,在领导人外交的推动下,中欧可加强在绿色转型、数字经济等优势互补领域的互惠性合作。

        中欧在上游勘探和全球航道安全领域有合作空间。中国和欧洲都需要进口大量石油和天然气。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进口原油5.53亿吨、天然气7665万吨;欧盟能源产品进口总额达到3759亿欧元(约合3.09万亿元人民币),总量为7.204亿吨。在财务约束强化、油价波动加剧和减排压力下,中欧双方在上游油气勘探开发方面可以通过合作共同融资,而采购中国的产品、技术和服务能有效降低欧盟企业的成本,提高项目收益。

        在关键航道安全维护方面,中欧利益诉求一致,中国提出“全球安全倡议”,与欧盟共同维护热点地区的运输通道稳定,并通过反恐合作、网络安全治理强化航运风险防控。此外,双方致力于中东局势稳定和主要航道安全,中国促成沙特与伊朗和解,并同欧洲主要国家一致支持政治解决伊朗问题和支持巴勒斯坦建国。

        绿色转型和新能源开发合作或成中欧关系新的“压舱石”。在绿色转型方面,双方目标契合且优势互补。欧洲通过推行绿色新政、低碳经济战略,有机结合能源安全、可持续发展等多个目标,希望引领全球绿色转型;中国坚定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过政策鼓励绿色产业发展,在全球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4月,中欧共同签署了《绿色科技合作备忘录》,未来3年将共同投资150亿欧元,聚焦氢能、储能、碳捕集等领域,打造全球最大的跨国绿色技术研发联盟。此外,中国在数字化和绿色金融领域有经验优势,中欧双方可实现更多互补利益。

        合作推动新能源技术产业化创新和规模化落地。中欧一致决定加快全球可再生能源部署,促进优质绿色技术和产品的流动,并在发展中国家推广。在新能源技术研发方面,中欧均有一定的技术储备,可依托核心专利授权和共建实验室进行尖端技术联盟研发;在新能源技术部署方面,中国有供应链优势,欧洲有低碳技术优势,双方合作可有效降低成本。

        我国能源企业应抓住“窗口期”,聚焦利益互补领域开展合作

        我国能源企业应抓住欧盟战略调整期,聚焦对华“务实合作”国家,在双方利益互补领域开展合作,以欧美经贸关系倒退及竞争加剧、欧洲调整“战略自主”目标为契机,与欧盟成员国开展针对性接触,重点关注法、德等欧洲主要大国。近期德国政府设立了多个经济园区和自由贸易区,实施税收优惠等措施积极吸引外资,我国能源企业应时刻关注准入政策,寻找合适时机进行国际化布局。

        我国能源企业应用好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通过联合商会、企业论坛等形式,与潜在的合作伙伴对接洽谈。我国在欧洲的投资存量已超过1000亿美元,我国能源企业应抓住中欧建交50周年“窗口期”,探索在数字经济、绿色转型、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加强产学研用沟通,探索利益互补领域并深化合作。

        我国能源企业应增加与欧盟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合作,强化本地化部署和标准互认。比如,积极参与欧盟能源行业国际标准化组织工作,提升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快研究在欧洲建设海外研发中心的路径,与拥有优势技术创新能力的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开展研发合作;加强市场调研,筛选有新能源技术领先优势的初创公司,开展风险投资、战略投资。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



来源:中国石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