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
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界发改价格〔22025〕88号
界首海特燃气有限公司、界首市新奥阜康天然气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为合理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参考周边县市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阜阳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阜发改商价〔2024〕282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售价格标准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2元/m³。
二、优惠政策
(一)经民政部门核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月每户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m³免费气量。
(二)学校食堂、养老院、社区老年助餐、托育机构等公福单位非居用户用气继续执行居民气价。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零时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和阜阳市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原发改商价〔2019〕48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相关要求
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切实提高售气服务水平等相关工作,确保平稳实施。
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